校园动态
关于开展纪念“一二•九”爱国歌曲大合唱比赛的通知(闽电大梅院团[2012]45号)
共青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梅山实验学院委员会文件
闽电大梅院团[2012]45号
关于开展纪念“一二·九”爱国歌曲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班级: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77周年,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热情,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增强班集体的团结性,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展示校园良好的精神面貌,报经学院党支部审批,同意举办爱国歌曲大合唱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歌曲范围
歌曲参照附件1
二、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
1、预赛(取前十名晋级决赛)
(1)预赛时间:12月上中旬,详见参赛通知单。
(2)预赛地点:各班级
(3)预赛评委:林颖老师
2、决赛
(1)决赛时间:暂定12月13日星期四下午第二节
(2)决赛地点:大操场主席台
(3)决赛评委:待定
(4)比赛要求:每个参赛班级要统一着装(可以有新意,但不能着奇装异服),过场及演唱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三、评分标准
(一)评分内容
精神风貌:(台风、组织纪律、服装、歌曲内容等);
演唱效果:(表演技巧、指挥、和声、领唱、领诵等)。
(二)评分细则(百分制)
1. 节奏合拍、音准正确、音色优美、形式丰富,具有一定演唱艺术效果、艺术技巧及艺术创新。(25分)
2. 舞台表演准确、恰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20分)
3. 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洁。(20分)
4. 能够准确把握歌曲主题,整体效果良好,富有感染力。(20分)
5.合唱队演唱与指挥、伴奏之间配合是否协调,指挥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15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我院开展纪念“一二九”爱国歌曲大合唱比赛歌曲参考目录》
共青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梅山实验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团队活动 合唱 比赛 通知
抄 报:院党支部 院长室 办公室
发 送:学工处 各班级 学生会各相关部门
附件:
我院开展爱国歌曲大合唱比赛歌曲参考目录
1、《我爱北京天安门》 2、《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3、《走进新时代》 4、《团结就是力量》
5、《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 6、《我爱你,中国》
7、《保卫黄河》 8、《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9、《打靶归来》 10、《我们走在大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