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学校消防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0-04-09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2005

全市各中小学: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保证学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是学校每一名教职员工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为确保学校开学期间消防安全,现将有关消防安全提示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开学前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合理调配教学、政教、安保、宿管、后勤等重点岗位人员分工,确定各层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设施器材要运行到位。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校园内配置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要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并持证上岗。针对开学后封闭管理增加的用电用气等负荷,要对电气、燃气线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测,按照相关安全标准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开学后,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检验维修,要加大防火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各学校要结合“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开展一次系统检查,不乱停车、不堆放杂物,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为电动车充电,要结合场地实际,施划有关标识确保畅通。对因防疫需要采取封闭式管理的区域,要对采取的应急措施进行核查,要严格落实人员现场值守看护,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消防安全承诺到位。各学校要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学校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要按照“先排查,后开学”的原则,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并向所属教育、消防救援部门报备。积极配合属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开展联防联控,落实火灾防控有关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五、消防宣传教育要到位。各学校要利用微信、QQ 等平台,建立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内容、消防设施器材操作常识、火灾警示案例、消防安全提示等,通过网络云端、钉钉授课等教学平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六、处置初期火灾措施要到位。各学校要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根据本学校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提高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建立与消防救援部门的联勤联动机制,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培训、预警防范、拉动演练和调度指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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