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御第28号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2-03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2193

泉州市教育局传真电报

发往地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签批  陈伯禹

等级  特急         部委号  泉教传真[2004] 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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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御第28号台风工作的通知

    接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明传,今年第28号台风“南玛都”12月3日8时中心位于北纬18.1度,东经119度,中心气压97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风速35米/秒。受台风外围和冷空气共同影响,3日到5日我市沿海有大风,3日夜里起到4日,沿海东北风7—8级,阵风9级,并逐渐增强到8—9级,阵风10—11级,天气阴有阵雨,局部有中到大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御第28号台风工作,市委施书记、市政府郑市长分别作了“注意动态,加强值班”的重要指示,市委朱明副书记、市政府颜波助理巡视员到市防指坐镇指挥,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和市防指紧急通知精神,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抗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防台抗台工作,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立即行动,严阵以待,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临第一线,切实关注台风动向,充分做好各项防台抗台工作。市教育局已建立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2785439(上班时间)、22360224(下班时间)。各地、各校也要建立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和电话于12月3日下午下班前传真到我局(传真:22775315)。
   二、加强师生的安全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台风警报解除为止,要停止一切有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认真研究防台对策预案,落实防御措施,切实避免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学校要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对校舍和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危房必须坚决停止使用。对破旧校舍要逐幢检查,在建工程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建筑物资转移到安全地方或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高度重视山体滑坡和洪水对校舍安全的威胁,发现险情及时转移。
   四、全力以赴做好抗灾的一切准备工作。受到本次台风影响的学校,要动员一切力量,做好抗台自救。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快速反馈机制,保证信息联络渠道畅通无阻,及时报告防台抗灾情况。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OO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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