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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综[2005]48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网站和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06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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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综[2005]48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网站和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南安市教育局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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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闽教思[2005]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网站和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校要确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校园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检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对出现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附件:闽教思[2005]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网站和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doc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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