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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大梅山实验学院被定为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教学点
发布时间:2008-04-15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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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大梅山实验学院被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列为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教学点,2008年计划招生46名。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从在职村干部选派参加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委组[2008]120号)。2008年全市拟选派92名在职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市委组织部提出参加学历教育指导名额安排到乡镇,由在职村干部个人书面申请,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分片统一组织到中共南安市委党校和福建电大梅山实验学院进行报名培训。
培训经费:经推荐参加学习的村干部,书籍费和学费先由个人垫付,待毕业后,持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推荐文件,按市、乡镇、村(或个人)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选派对象所在村可根据经济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政策保障:学习期间的各项待遇不变,毕业后继续任职的,可享受村主干经济待遇,条件具备的可优先考虑选任为村主干。毕业后继续任职满3周年的,参加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分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