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05年春)

发布时间:2005-03-16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86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现代教育理论和思想指导下,吸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试验,落实 “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部分。

一、社会调查

(一)社会调查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社会调查必须在学生学习行政管理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基础上进行。  

(二)社会调查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行政管理的了解,让学生接受行政管理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使他们具有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

通过社会调查,可以增加学生对社会实践的了解,并为撰写毕业作业打下基础。  

(三)社会调查的内容应限定在本专业实践范围内。各省级电大应根据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作业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  

(四)社会调查可采取行政机关实习、实地综合考察等形式。

(五)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依据。参加行政机关实习、实地综合考察等活动的学生应独立完成调查报告,完整的调查报告包括:社会调查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六)社会调查的时间为3周,3学分。但不得免修。

(七)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工作情况;应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八)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九)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超过3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20人。

(十)社会调查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电大分校复审,省级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

(十一)指导教师以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作为初评成绩的依据。

(十二)社会调查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可按如下权重评判:调查内容选题(占10分)、观点是否正确和明确(占3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35分)、逻辑是否严密以及结构是否严谨(占10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晓白(占10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中等,60-70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十三)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调查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调查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合格处理。

(十四)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十五)社会调查的实施细则由各地电大根据本大纲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二、毕业作业

    (一)毕业作业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毕业作业的时间为5周,5学分。

   (二)毕业作业旨在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通过毕业作业,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

(三)毕业作业的选题应当在行政管理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毕业作业选题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需要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四)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存档。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省级电大审批。

一个选题在被选用两届后,一般不再作为选题推荐。

(五)凡修完行政管理专业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作业实践。毕业作业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六)毕业作业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试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七)毕业作业应做到观点明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语言通顺。

(八)毕业作业的形式应为学术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作业提出。

(九)毕业作业主要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十)毕业作业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

(十一)行政管理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工作情况;应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各试点教学点应将毕业作业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级电大复审后确定。

(十二)行政管理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一般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协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十三)行政管理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各地电大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选题是否合适(占25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2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5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中等,60-70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十四)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

(十五)行政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是否参加答辩由各省级电大决定,报中央电大备案。学生毕业作业最后成绩的评定,亦由各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并决定。

   (十六)中央电大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作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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