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
关于2006届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闽电大教【2006】7号)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
2006届开放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开始,各试点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闽电大教[2005]31号)、《关于做好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闽电大教[2005]72号)及各专业集中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为了做好本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行部分调整和补充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答辩申报等环节的管理。
省电大启用“福建电大实践教学网络管理平台”,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答辩申报等环节都将实行在线操作。2006年春季学期,各教学点在线填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为开学第二周,各教学点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省电大拟在开学初召开“全省电大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双向视频培训会”,会议通知届时网上发布。
二、关于本、专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
鉴于各专业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不一,影响到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我校特制定《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附件),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
学位论文的写作行款格式如有特殊要求,应以中央电大和各联办大学的要求为准。
三、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采取抽样答辩形式,……抽样比例一般掌握在20%”,2006年起改为“专科生的毕业论文不要求答辩,但毕业设计需全部参加答辩”。
(二)本科导学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本科导学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仍按闽电大教[2005]31号文件执行,省校将选择个别单位进行双向视频系统答辩的试点。
各导学点应在分校的指导下成立有关组织机构和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必须配备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的答辩主持人。“福建电大实践教学网络管理平台”的“答辩主持人信息库”将提供全省电大已获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的教师信息,各导学点可自行联系和聘请。如需聘请省校教师则应提前20天向省校教学处递交报告。
四、毕业论文终审材料的上报
分校汇总上报终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执行(闽电大教[2005]31号附件9)。“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及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清单”使用2005年秋季版,可上教学管理处网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本文件的第二、三(一)、四条要求同样适用于成招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附件: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电大 毕业论文 (设计) 通知
抄送:校领导,继续教育学院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附件: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
为规范开放教育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现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如下,成招、高职等专业可参照本要求施行。
一、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由封面、目录、写作提纲、正文(含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内容、注释)、参考文献等项目构成。其中“目录”与“注释”可根据需要使用,其余各项内容均为必备项目。
(一)封面
1、封面左上角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毕业论文”字样,并用方框加以突出,方框内字体为小五号宋体。
2、标题及作者情况。封面的“毕业论文(设计)标题名称”字体为小二号黑体加粗;作者情况包括分校(站、点)、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完稿日期,使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
(二)目录(根据需要)
另起一页。“目录” 项目名称用小二号黑体加粗,顶部居中;内容另起一行用小4号宋体。目录中要标明文章各部分内容的所对应的页码。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在5000字以下的,不需要目录。
(三)写作提纲
另起一页。“写作提纲”项目名称用小二号黑体加粗,提纲内容使用四号宋体。
(四)正文
另起一页。正文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内容、注释 (根据需要)。
1、标题:毕业论文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加粗,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
2、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内容摘要是对文章内容的简要概述,一般字数为150至300字;关键词应是文章的关键概念、词组,一般在3至5个,最多不超过8个。中文“内容摘要”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1.5倍行距;“关键词”另起一行,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词间空一格;部分专业需要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的,可自行制定相应格式要求。
3、正文内容:除一、二、三级标题外,文字统一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1.5倍行距;
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小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小4号黑体加粗,若独占行,则末尾不加标点,若不独占行,标题后面须加句号;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小4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①”,用小4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注意: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4、注释 (根据需要)
正文中需注释的地方可在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为“①、②……”(即插入脚注)。“注文”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在正文或注释后面空两行空两格排列;注文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小4号楷体排列,序号用“①、②……”的形式编排。
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序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中间用逗号分隔;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序号、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期数、页码,中间用逗号分隔(注:引用网上参考资料的还应注明具体网址,位置放在注文顺序的最后)。
(五)参考文献
所引用参考文献如果是著作,应包括编者(或著作人)、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日期;如果是期刊文章则应包括所引用的文章作者、文章名、期刊名、期刊日期;如果是网上资料,则应包括作者、文章名、网址、日期。
“参考文献”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在正文或注释后面空两行顶格排列;参考文献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小4号楷体排列,序号用“1、2……”的形式编排,引用著作和引用文章时的注文顺序同注释。
二、打印与装订
毕业论文(设计)统一用A4纸打印(毕业论文全文应连续页码,从目录开始编写页码)及左侧装订。装订内容及顺序包括:1、封面;2、目录;3、写作提纲; 4、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附: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范例(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
(小五号、宋体)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小二号、黑体加粗)
分校(站、点):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目 录
(项目字体为小二号、黑体加粗,内容字体为小四号、宋体)
写作提纲……………………………………………………………………(1)
内容摘要……………………………………………………………………(2)
关键词………………………………………………………………………(2)
正文…………………………………………………………………………(2)
一、绪论……………………………………………………………………(2)
二、本论:…………………………………………………………………(2)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2)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3)
(三)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辩析……………………………()
(四)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
三、结论……………………………………………………………………( )
注释 ………………………………………………………………………(10)
参考文献 ……………………………………………………………………(11)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写作提纲
(项目名称:小二号、黑体加粗;提纲内容:四号、宋体)
一、绪论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本文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二、本论:(文章的主干,要点)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1、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2、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1、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2、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
(三)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辩析
1、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规则
2、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规则
(四)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
三、结论(用1-2句话阐述)
情 势 变 更 原 则 初 探
李 宏
(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作者小四号、宋体)
【内容摘要】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市场道德秩序,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消除履行合同中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显失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情势变更原则虽然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明确规定,但其与现行法律所规定和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诚实信用原则应作为情势变更原则的一项基本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规则、显失公平规则既有联系和相似之处,同时又有许多根本的不同。完善我国的情势变更原则立法,规范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倡导合同当事人诚实交易,合理承担风险,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应长期努力的目标。
【关键词】情势变更原则 适用 不可抗力 显失公平
(项目名称四号、楷体加粗,内容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正文)(小四号、宋体,标题黑体)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渐确立起来的,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渐完善,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越来越显其重要;同时,由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涉及的理论复杂性和各国在司法实践中的差异,有必要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一)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如果仍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应当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作相应的变更乃至合同解除的一项法律原则[1]。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与功能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商品安全交易。这一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
(下略)
________________
注释:
①苏惠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231页。
②、③同上,第300页。
④郑玉波:《民法实用》,中国法制出版社,1969年3月第1版,第109-111页。
(下略)
(项目名称四号、楷体加粗,在正文后面空两行空两格排列;
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小四号楷体排列)
【参考文献】
1、苏惠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5页。
2、郑玉波:《民法实用》,中国法制出版社,1969年3月第1版,第15页。
3、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2月第1版,第20页。
4、崔建远:《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第108页。
(下略)
(项目名称四号、楷体加粗,在注释后面空两行顶格排列;
参考文献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小四号楷体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