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展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1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1362

根据福建电大《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电大行[2011]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在开放教育学生中开展2010年度中央电大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小组

  长:李加友

副组长:李丽云、胡清祥

  员:李萍、陈艺娜、许佩华、黄幼红、戴东红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规法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记录。

2、学习目的明确,能够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学习勤奋努力,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平时学习过程认真扎实,效果良好。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本年度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4、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读期间获得过电大分校或行业工作站以上级别的奖励。

6、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业务表现突出,在读期间获得过所在单位年终考评优秀或业务上的奖励。

7、在读期间事迹突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此项奖励的可以直接推荐享受奖学金,不受名额限制。

三、申请范围

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其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

截至2011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推选名额:梅山学院4名(其中一名“一村一”大学生)

五、申请办法

1、由个人根据申请条件,用电子文档向梅山学院评选小组(发送至Email:a86597283@126.com)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420

2、学院评选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推荐评选,在网上公示一周,征询评选意见,最后确定人选名单。

3、确定的人选名单须填表,并附有关材料向省校报送评选表。

 

 

 

福建电大梅山实验学院

20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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