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及考评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考评标准及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0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9824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闽教安20119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及考评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考评标准及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省校园安全稳定大局,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平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委[2009]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和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综治委[2011]9号)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闽委办[2010]43号)要求,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现将《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及考评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考评标准及计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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