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综[2005]56号

发布时间:2005-03-06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2282

 

 

 

 

 

南教综[2005]56号

关于转发南安市综治委
《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现将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南综治委[2005]5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围绕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活动内容和要求,扎实地开展这项工作,力求取得较好的宣传活动效果,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层层抓落实。
二、开设学校综治宣传月活动专栏,开展“平安校园”宣传活动。
三、在师生中开展一次反邪教警示教育和禁毒、禁赌活动。
四、广泛开展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执检科干部等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
五、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
各校应把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于4月3日之前书面报送局执法检查科,以便汇总上报。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南综治委[2005]5号文
                                     南安市教育局
                                       二OO五年三月四日

抄  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综治委、综治办、市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
        分管领导,存档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南综治委[2005]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雪峰经济开发区综治委,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3月,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发布十四周年,也是《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十周年,又是我市建设“平安南安”,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二年,加强综治和“平安南安”宣传工作,对于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警动手的平安建设格局,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和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市综治委决定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南安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南安”的工作意见》,坚持把握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宣传导向,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营造强大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平安”建设和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建设“平安南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综治办具体负责),以党委宣传部、人大法制委、政法系统各单位和教育局、信访局、文体局、共青团、广电局为主,广泛发动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和基层组织参加。为加强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各地应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加强督查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三、宣传内容
⑴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大局和加强综治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和《泉州市贯彻〈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实施办法》及南安市《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及精神,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⑵宣传全国、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要进一步宣传建设“平安南安”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党委政府建设“平安南安”的坚强决心,提高全党全民的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平安建设意识,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⑶宣传《2005年度南安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内容,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促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⑷宣传各系统、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平安南安”建设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
⑸宣传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保一方平安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始终保持高昂斗志和奉献精神。
⑹配合铁路部门在铁路沿线乡镇(街道)宣传以《铁路法》为主的护路爱路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护路意识,确保国民经济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⑺宣传宣传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南安”建设,如参加群防群治、见义勇为等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⑻宣传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和本领。
四、活动内容
1、开辟有线电视“综治宣传月”活动专栏。由市广播电视局牵头组织,大力宣传中央两个《决定》、省综治《纲要》及南安市《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宣传建设“平安南安”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党委政府建设“平安南安”的坚强决心,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宣传各地近年来综治工作方面的先进事例和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保一方平安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始终保持高昂斗志和奉献精神。
2、宣传月期间,由市平安办牵头,广泛开展建设“平安南安”宣传活动。各地要标语横幅上墙、宣传材料上栏、电视定时播出。通过设置公益广告牌、发送手机短信息、印制宣传提纲、张贴(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攻势,着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掀起平安建设的新高潮。
3、组织召开一场规模较大的赃物认领大会。由市公安局集中市区近段在破获刑事案件中所起获的贵重物品、饰品和现金,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严打”斗争战果;组织失窃群众现场认领,让人民群众分享“严打”斗争胜利的喜悦。
4、联合开展一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由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在市区的闹市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各地要相应组织有关部门下乡接访、咨询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综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5、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信访重大问题和积案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横向排查、纵向分类、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民事行政调解、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清理矛盾,努力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巩固前阶段的工作成果。
6、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骨干培训活动。由市委宣传部门牵头,市委610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以《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等为主要教材的骨干培训活动,并通过骨干学员辐射全市,深入基层,大力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巩固农村文化阵地。
7、继续组织开展“百千万”访视活动。发动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和各公安派出所(分局)组织千名干警和政法综治工作人员,进入所属416个村(社区),联系千家企业,访视万户群众。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万家”的同时,主动征求意见,以利改进我们的工作。
8、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以创建“平安南安”为载体,以提升村(社区)和单位的防范能力为基点,在市直单位普遍开展创建“综治合格单位”活动,在社区开展创建“安全社区(片区、小区)”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村”活动。新创一批综治创安精品工程示范点。努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9、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月期间,全市553位综治副校长为所属中、小学上至少一次的法制课,并牵头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一次整治,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各乡镇(街道)综治委要组织基层“关协、老协、帮教小组”人员走访辖区内“两劳”释解人员和失足青少年家庭,了解相关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10、组织一次全市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调查测评。为了检验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今年一季度镇、村的工作成效,了解广大城乡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的程度,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市综治委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进行一次调查测评并通报全市。
五、几点要求
1、各地综治委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尽早部署,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2、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在本系统内就综治宣传月活动做好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造舆论氛围,形成声势。同时,要结合板报、墙报、悬挂标语、举办座谈会、文艺晚会、踩街等群体喜闻乐见的形式,合理安排,使宣传活动高潮迭起,取得最佳效果。
4、各地要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上开设宣传专栏,并由分管领导发表讲话。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实际,举办诸如文艺晚会、军警民踩街等大型文艺活动,切实扩大宣传效果。各乡镇(街道)和村(居)都要悬挂不少于五幅宣传标语。
5、交警、城监等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共同维护好各种宣传阵地。
6、各地综治办要及时将宣传活动方案上报,同时做好宣传月情况收集、整理和上报下达的工作。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5日前报市综治办。
附:综治宣传月活动标语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5年2月23日

主题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宣传    通知
抄  送:泉州市综治委;本市综治委正、副主任,市直有关单位,存档(2)。


综治宣传月活动标语

1、隆重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十四周年
2、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
3、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4、创建“平安南安”,维护社会稳定
5、争创“综治合格单位”,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6、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7、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8、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而努力
9、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10、加强城乡治安联防,健全群防群治机制
11、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
12、加强军、警、民联防,搞好社会治安
13、坚持严管严防严控,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1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搞好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
15、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6、谁主管谁负责,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17、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18、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搞好社会治安
19、加强政法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20、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21、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维护稳定人人有责
22、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3、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4、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定稳定的良好环境
25、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学习、致敬
    26、见义勇为,人人有责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