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现将《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2005年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森防指[200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高度重视,加强对广大师生做好森林防火及安全用火教育工作,禁止师生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及其它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附件:《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关于做好2005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森防指[2005]4号)
南安市教育局 2005年3月25日 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南森防指[2005]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 做好2005年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传统的清明祭祖时节即将来临,上山扫墓活动也将达到高峰,这是我市春防工作的最关键、最紧要时期,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搞好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集中力量严阵以待,要按照各自存在的薄弱环节加以整改督查,确保名胜风景区、物资仓库、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贮备场所、高压输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危险地段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尤其在重点部位和危险地段路口要设置通告、警示牌和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防火氛围。 三、要加强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和包片巡山人员等的巡山护林作用,加大巡查密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火情动态,在重点时段重点防范,专人看守,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和精神病者等的监管制度,杜绝上山玩火。 四、要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器材库。配备配齐扑救森林火灾的消防器材,更新充实森林消防器材库。对各类扑火用具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五、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及时进行联络和报告。杜绝脱岗和漏岗现象的发生。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o o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森林 防火 通知 抄送:泉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陈市 长、曾焕楷副书记、戴爱国副市长。 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0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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