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
关于做好2010年11月高中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 |
招生考试中心 | |
关于做好2010年11月高中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 |
各完中、独立高中: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11月普通高中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会考[2010]36号)有关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10年11月份高中会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2005级普通高中离校生(即2008年普通高中离校生)尚有科目不及格需要重考者。 2、2005年报名参加普通高中会考尚有部分科目不及格或未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要求: 各校应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会考管理系统》中的“重、抽考处理”进行录入,会考证号应认真核对,并使用原数据库中的姓名,并于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点设置:(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各校应及时将报名信息通知相关考生,以免产生漏报现象。 2、要做好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本次考试设考科目多、考生类别复杂、考试时间安排较紧张,各校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特别是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鉴于目前全省高中会考中替考现象有所增加,考生违规、违纪行为呈现多样性,如将手机带入考场、不听从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劝告、恶意涂改他人考号姓名等。各校考前应重视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福建省高中会考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宣传,教育考生执行守则、遵守考试纪律。 3、要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各校必须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考生注意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的安全。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二O一0年九月七日 抄送:泉州市招生办,南安市招生监察组,市分管领导,存档 |